本报讯(记者 师晓琼)记者从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等相关要求,经各省申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会同相关部门审议、论证,10月16日,同意发布新一批国家重要湿地名录。我省德令哈市尕海湿地、达日县达日河两处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据了解,达日县达日河国家重要湿地,位于青藏高原东南部达日、甘德两县境内,湿地面积2926.24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高寒草甸—沼泽—河流湿地生态系统;黑颈鹤、鹮嘴鹬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该湿地分布有野生动物18目34科116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种,野生植物有40科11属200种。达日河是黄河一级支流,也是黄河上游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河流为特殊冲积河流,单一段和多汊段交替出现,形成黄河流域最为经典的辫状分汊河道水系,这种复合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在青海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典型性。
德令哈市尕海国家重要湿地,位于柴达木盆地东北边缘,湿地面积3800.63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青藏高原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黑颈鹤、大天鹅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该湿地分布有野生动物105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种。野生植物有21科63属80种。尕海湿地是全球候鸟迁徙网络中亚迁徙路线跨越青藏高原的核心补给站和停歇地,对于保护物种、维持生物多样性具有难以替代的生态价值;该湿地拥有丰富的珍贵盐湖资源──卤虫,是柴达木盆地乃至全省盐湖水生生物分布广泛的咸水湖之一,对研究咸水湖生态系统有着重要意义。
国家重要湿地是指湿地生态功能和效益具有国家重要意义,符合《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湿地。认定和发布国家重要湿地,是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截至目前,我省有4处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