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2月27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4.25万股,占总股本的0.20%,支付总金额约3642.79万元。
回购进展:已完成计划下限约48.57%
公告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4.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9.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5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3642.785913万元(约3642.79万元)。
| 回购指标 | 具体数据 |
|---|---|
| 回购股份数量 | 124.25万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0.20% |
| 最高成交价 | 29.78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28.5元/股 |
| 支付总金额 | 3642.79万元(约) |
回购方案背景:资金总额7500万至1.5亿元 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回溯公告信息,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方案明确,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3.46元/股(含),资金总额为不低于75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万元(含),具体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资金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截至2027年1月14日。
合规性说明:严格遵守交易规则 未在敏感期操作
公告同时披露了回购操作的合规性情况。公司表示,未在以下期间实施回购:自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交易申报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包括委托价格不得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不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回购委托等。
后续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
公司在公告中指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进展公告的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中关于“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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