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沈阳日报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2026年我市联网认证工作将继续以用人单位网上自主申报为主要方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所有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包括享受税收政策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请于认证期内(2026年3月1日-2026年10月31日),通过PC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辽宁省政务服务网、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也可到报税税务机关同级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参加认证。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相关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按相关规定直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主申报网址:http://abllwrz.lncl.org.cn:8443/wbxt/#/login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