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被罚


近日,信用中国(安徽)官网显示,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因在芜湖市江北新区楚江大道(合肥路-江西北路及江北北路-纬一路)道路项目“2025.06.08”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行为,被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处罚。

据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被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30天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官网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62 年,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注册资本30亿元。该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以化工、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为主,具有研发、设计、投资、建造、运营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的国际化工程公司。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环保、消防设施、地基处理工程等专业承包一级以及监理、工程咨询等资质。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天眼查信息显示,2026年2月,该公司新增两起被执行人案件,合计被执行总金额达236.6万元。具体来看,2月5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立案(2026)皖0403执647号案件,执行标的13.8026万元;2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人民法院立案(2026)宁0181执831号案件,执行标的222.8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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