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转自:嘉兴日报
■唐传艳
春节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新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其中特别强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定期评估、动态管理,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必要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协调机制审核同意,可适时组织调整。
新《办法》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基本药物供应使用与药品集采、支付报销等政策相衔接。过去几年,国家集采大刀阔斧降低了众多药品的价格,医保目录也频频更新,将很多新药纳入保障范围。然而,若医疗机构“手头”的基药目录未能同步联动,患者在基层看病依然会面临“集采降价了,但这里没有药”或“医保能报,但不在基药名单开不出”等困境。新《办法》明确要求基药供应使用与药品集采、支付报销等政策相衔接,正是希望尽快疏通这一堵点。
很多人可能分不清医保目录和基药目录。通俗地讲,医保目录明确的是哪些药可以报销,基药目录则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必须配备和优先使用什么药。一位稳定期的高血压患者,在社区医院复诊开药,医生开处方时首先参考的便是基药目录。若目录中缺少通过集采已大幅降价的优质降压药,即使该药进了医保,患者在家门口的医疗机构也无法便捷获得。基药目录是确保基本医疗公平可及、守护基层用药需求的“第一道门”。
自2018年版基药目录实施以来,已有8年未变。其间,集采已开展多批,医保目录也每年动态调整,而基药目录静止不动,导致许多基层医院的药品配备更新滞后。集采中选的质优价廉药品若未在基药目录内,基层医院受制于“基药配备品种金额占比”等考核,往往难以或不愿大量采购配备。结果便是,集采省下的钱、医保扩大的保障网,在抵达基层患者时出现了令人遗憾的“断点”。
基药目录只有顺势调整,才能赶上惠民的快车。新《办法》将基药目录调整周期明确为“原则上不超过3年”,正是为了扭转这种滞后局面。唯有让基药目录及时吸纳经过集采验证的药品,将临床必需且医保覆盖的新药好药纳入其中,才能让惠民政策形成合力,畅通无阻地抵达基层。
此次新《办法》的出台,为基药目录“新陈代谢”建立了更科学、更规范的机制。目录调整只是起点,其与集采、医保支付等政策的深度衔接能否在操作层面无缝落地,能否切实打破基层用药壁垒,仍需拿出更精细的配套方案和更大的执行力度。只有当基药目录赶上惠民政策的快车,广大患者方能及时在家门口获得药价大降和新药增加等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