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例“百吨王”恶意逃避监管案开审


近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全省首例“百吨王”恶意逃避执法监管案件,以刑事处罚向交通运输领域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行为“亮剑”,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注入司法动能。交通综合执法部门3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2025年6月18日晚,被告人明某某驾驶其经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辆,在S305线总大公路川口至大峡口(原民小一级公路)K78-600米处,被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海东高速支队民小大队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超限运输情况,经过磅检测,车货总质量为124.48吨,该车限值49吨,超限75.48吨,超限率高达154.04%,远超公路承载安全阈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当即向明某某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责令其采取自行卸载货物等措施,消除超限违法状态,并到执法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然而,6月21日凌晨1时20分,在未整改、未报备、未接受处理的情况下,明某某偷偷冒用他人车辆牌照打开青海某公司限制区域的门禁,驾驶涉案超限车辆强行驶离,恶意逃避执法监管。

合议庭反复梳理案件证据链,对过磅检测报告、执法记录仪影像、门禁监控等关键证据逐一核查,做足庭审准备工作。同时积极搭建“司执联动”桥梁,对接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海东高速支队执法人员全程旁听庭审。通过“现场观摩+庭后交流”的模式,明确“超限运输”从行政查处到刑事追责的衔接要点,帮助执法部门后续更精准地固定证据、打击违法,让司法与行政执法形成治理合力。

庭审中,法官通过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清晰还原明某某从超限运输到恶意逃离监管的全过程。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明某某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知车辆超限超载会危及公共安全,更在执法部门责令整改后,通过冒用牌照、擅自驶离等方式逃避监管,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真诚悔罪,案件宣布择期宣判。

此次“百吨王”案件的审理,不仅是全省首例公路“百吨王”涉危险作业罪案,更是法院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检察院环环相扣、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共同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具体实践。法律威严神圣不可侵犯,超限运输绝非“多拉一点赚一点”的小算盘,而是拿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赌运气的“亡命之举”,任何试图逃避监管的“小聪明”,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必须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切不可利欲熏心,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下一步,乐都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与交通执法、公安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司法审判+行政执法+源头监管”三方联动,从根源上遏制“百吨王”等违法运输行为,用法治力量为群众出行筑牢“生命线”。

(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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