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谢志华 张路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为当前及今后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工作锚定方向。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阶段。一方面,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对技术供给的质量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等战略任务加快落地,对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现实倒逼。在这一背景下,厘清科技自立自强与新质生产力的辩证关系,探索二者协同发展的实践路径,成为破解发展难题、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的关键所在。

  科技自立自强与新质生产力的辩证统一

  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主要驱动,其培育和发展对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体系升级具有高度依赖性。从理论维度看,科技自立自强与新质生产力呈现出辩证统一关系。在这一过程中,科技供给能力的自主性和稳定性,直接影响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能否不断涌现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当前形势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演进,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同时国际科技竞争日趋激烈,技术体系和产业链安全面临新的挑战,部分关键领域对外部技术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对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形成一定制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这深刻阐明了二者同向发力、互促共进的内在逻辑。从发展实践看,科技自立自强对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作用正在逐步显现。2024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超3.6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48%,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68%,超过欧盟平均水平;国家综合创新能力排名从2020年的第14位跃升至2024年的第10位,高水平国际期刊论文数量和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5年位居世界第一。在这些硬核数据背后,是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十年全球第一、C919大飞机商业运营稳步推进、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等新质生产力加速崛起的生动实践。从这一意义上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新质生产力培育中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这些实践表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仅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国家战略安全、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战略抉择。

  从原始创新、产创融合、要素集聚、区域协同四个维度协同发力

  需围绕技术供给、成果转化、创新生态三大现实需求,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从原始创新、产创融合、要素集聚、区域协同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撑体系。

  强化原始创新,激活源头活力。基础研究是创新的源头活水,有效突破需兼顾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聚焦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及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前沿交叉领域,布局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前沿技术平台,为原创成果孕育提供支撑。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比,完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鼓励科研人员自由探索、宽容失败。建立原创性成果评价激励体系,破除短期产出导向,将突破纳入考核核心指标,推动大科学装置开放共享,助力关键领域实现原创性引领性突破。

  深化产创融合,畅通转化链条。产创深度融合是科技成果落地的关键,需构建企业、高校与市场的协同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其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高校院所共建中试基地等平台,打通“最后一公里”。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设立专项基金,助力科技成果规模化转化。搭建技术需求与成果供给对接平台,推行订单式研发,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明确收益分成比例,实现创新价值与市场价值双向提升。

  集聚创新要素,优化生态环境。要素高效配置是创新生态优化的核心,而配置不均、可得性不足是主要梗阻。要通过加大高端创新要素政策倾斜与资源投入,在人才紧缺地区布局人才工作站和技术转移中心,优化科研设备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供给,完善中小企业普惠性创新服务网络,推动创新服务下沉。开展区域试点,为青年科研人员、初创企业提供适配性政策与服务,同时发挥要素富集地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薄弱地区协同发展,形成要素联动、优势互补的良性格局,进而夯实创新生态根基。

  推动区域协同,促进均衡发展。区域制度协同是创新资源均衡配置的关键,需强化制度保障与执行效能。加快制定区域创新协同条例,完善跨区域合作、成果共享、利益分配、人才流动等监管规则与制度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优化考核激励体系。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与跨区域交流培训,提高创新主体知晓度与利用率,建立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及时纠正协同偏差,推动创新资源在更大范围合理流动、高效集聚,进而促进创新均衡协调发展。

  (作者分别为北京工商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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