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制”下的助贷变局


◎记者 温婷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新规”)将于10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规落地进入倒计时,已有逾20家金融机构(截至9月25日)公布了助贷业务合作名单,以贯彻新规对于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的要求。其中,合作机构的“头部效应”明显,高度集中于头部平台,如蚂蚁智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关联公司,云瀚信息科技等京东关联公司等;合作模式除了导流外,还包括联合贷款、担保增信、逾期清收等环节。

“合规调整已是大势所趋,但10月1日不是‘临界点’。”多家助贷机构内部人士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对于他们来说,名单制与利率限制的行业规则已经明确,更多依赖动态调整。可以确定的是,助贷机构三四季度的业绩将受到影响,特别是权益类收入占比较大的机构,短期业绩可能迎来阵痛。

逾20家机构晒名单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5日,已有24家金融机构公示了合作名单。其中,外资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6家,城商行4家,农商行3家,此外还包括1家民营银行和4家消费金融公司。

从已披露的合作机构数量来看,富邦华一银行披露的合作机构数量超过50家,而渣打银行(中国)、友利银行(中国)、北京农商银行、深圳农商银行公布的合作机构数量均不超过5家。其他机构披露的合作机构数大多在10至30家之间。

分机构类型来看,外资银行占比近三成。“除了响应监管政策,合法合规展业外,这也释放出外资正积极布局中国零售金融市场,特别是消费信贷领域的明确信号,反映出其对中国内需潜力的认可。”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通过与科技平台合作,外资行可以弥补本土渠道和用户运营的短板,借助其全球风控经验与资金成本优势,有望在高端客群和特定细分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力。

细分合作模式来看,机构公布的助贷合作不仅是简单的流量导入,还包括联合贷款(风险共担)、担保增信、支付结算、逾期清收等多个环节。

如宁银消费金融公布的35家合作助贷机构的合作类型集中于借款合同,渣打银行(中国)单独披露了催收机构合作名单,徽商银行则对合作机构按照“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共担、逾期清收”进行了全流程分类披露。

“随着持牌机构对合作名单的把控愈发严格,助贷新规从压实银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角度进一步规范了助贷行业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部负责人胡煦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头部效应”明显

从“晒单”集中度来看,除了奇富科技、信也科技等助贷龙头外,还有一批互联网背景的互金系公司“霸榜”名单。其中,蚂蚁集团关联公司(如蚂蚁智信、支付宝、网商银行)、字节跳动关联公司、微众银行、京东关联公司(如云瀚信息科技)占据绝对优势。此外,滴滴、美团、携程、哈啰旗下助贷或者消金公司也都登上了多家机构的合作榜单。

“这说明整个助贷行业已经过了野蛮生长阶段,进入强者恒强的生态竞争时代。”王蓬博认为。

记者统计发现,“头部效应”在各类机构中都有明显表现。如,渣打银行(中国)公布的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中,除金城银行背靠360集团外,其他三家分别为蚂蚁、腾讯和京东的关联公司。

披露了10家个人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其中有四家属于蚂蚁集团旗下,有两家属于字节跳动旗下关联公司,即两大平台系公司合计占据六个。

而华润银行在披露合作助贷名单时,直接披露了合作机构所在的公司品牌项目,包括嘉银项目、信也项目、马消项目、360项目、微众项目、美团项目、度小满项目、字节项目等。

“助贷名单向头部助贷机构和互联网平台集中既是助贷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助贷合规化发展下持牌金融机构的自然选择,在此过程中,一批流量优势不够明显、运营模式较为粗放、合规水平存疑的中小助贷机构将逐步被洗牌出局。”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三四季度业绩承压有预期

助贷平台上半年业绩尚未有明显影响,至少从头部上市平台来看,奇富科技、信也科技、乐信二季度业绩仍有强劲增长,净利同比增速分别为25.6%、36.35%和126%。

“三季度特别是9月,助贷公司业务大概率会有一个明显的阶段性收缩。”王蓬博称,原因就是合规调整,很多轻资本模式都得调整甚至压量,所以9月更像是一个“挤水分”的月份。

上证报记者曾报道,随着新规的落地,机构用“会员权益”模糊助贷成本的“擦边球”打不下去了。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显示,已有3家消金公司暂停新增会员权益业务,均属于权益类业务发展较快或占比较高的平台,这将对其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苏筱芮表示,在新规面前,助贷机构风格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分化,一些较为保守的机构尽早开启调整动作并主动缩量,而另一些较为大胆的机构试图抓住新规落地前的窗口期抓紧冲量,反映出不同机构的业务风险偏好。

在“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的明确要求下,中小助贷机构的压力更甚,甚至被迫边缘化。

“流量、数据、场景都掌握在头部平台手里,中小助贷机构要么被整合,要么只能做垂直细分。”王蓬博认为,应该要考虑到,多层次的借贷需求依然存在,为避免“一刀切”抑制合理金融供给,应鼓励持牌机构与科技平台在合规框架下深化合作,推动行业从依赖杠杆和套利转向真正以科技驱动风控和服务升级。

胡煦认为,助贷行业在合规发展的同时,也应保持动态活力,名单披露不应变为行业的准入门槛。数字信贷产品通常具有“千人千面”的定价优势,伴随着助贷新规关于息费项目披露机制的明确,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利好,但对于包括应急贷款在内的更多样性借贷需求,不妨为市场留一些探索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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