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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刘朋先生的辞职报告书,刘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朋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
公司董事会对刘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