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职工公积金提取


@温柔的红太狼:他的亲属离世,要提取其名下的公积金余额该怎么操作?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居民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等;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受遗赠人与被受遗赠人)关系证明材料等原件;单位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银行账号。

职工及配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但尚未结清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死亡职工公积金账户内本金余额10000元以上的:转入家属账户的,必须到公证处遗产公证,并由法定继承人前来办理,若有多个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一同前往办理;死亡职工单位同意接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并分配给其遗产继承人的,无需公证,由单位提交我中心《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确认书》,中心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单位账户。2.死亡职工名下公积金本金余额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填写承诺书可直接转入死亡职工配偶账户内,如无配偶按法定继承顺序转入相应继承人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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