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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董事黄铭雄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郑光铧先生及独立董事沙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辞职人员情况概述
1、黄锦禧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锦禧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3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1%。黄锦禧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管理。
2、黄铭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铭雄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3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5%。黄铭雄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管理。
3、郑光铧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光铧先生及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4、沙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辉先生及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辞职生效及其相关说明
1、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郑光铧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原定任期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沙辉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其辞职将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沙辉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1、本次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正常推进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
2、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补选与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3、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郑光铧先生和沙辉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相关人员提交的《辞职报告》。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