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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独立董事姜希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将满六年,姜希猛先生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职务,辞职后,姜希猛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独立董事期满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姜希猛独立董事2025-09-252025-09-27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否不适用否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姜希猛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姜希猛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改选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希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姜希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姜希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