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正式实行。
按照要求,各类经营主体在人工收款、面对面服务及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场景中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备足零钱。无人设备以及采用“一卡通”结算、进行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景区、学校等场所,需公示现金转换方式,且不得收取额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纯线上服务交易的,比如线上课程、线上充值,需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充分尊重大家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委托他人收款的,不管是商家委托商场收银,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代收,都得通过协议、通知等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现金;如果是银行代收,则银行必须支持接收现金。
此外,吸收个人人民币存款的银行必须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提供涵盖破角纸币、旧硬币等货币兑换服务。消费者遇到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