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44,900921;证券简称:,)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睿泓吉”)已完成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操作。本次操作涉及770万股A股股份,旨在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支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公告显示,金睿泓吉当前持有金煤科技15,250万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此次先解除770万股股份的质押,随后又将同等数量股份重新质押,最终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7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02%。
股份质押解除详情
2025年2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江苏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金煤”)向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银行贷款,金睿泓吉曾将770万股公司A股股份质押给丹阳市同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丹阳同创”),作为丹阳同创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现因该笔贷款已到期归还,相关股份于2026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 股东名称 | 金睿泓吉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770 万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05%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76%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6年1月28日 |
|---|---|
| 持股数量 | 15,250万股 |
| 持股比例 | 15%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300万股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97%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30% |
续做质押保障子公司融资
在原贷款归还后,江苏金煤继续向苏州银行申请1,000万元借款授信。为配合此次融资,金睿泓吉于2026年1月28日将其持有的770万股公司A股股份再次质押给丹阳同创,作为该笔新授信担保的反担保,并已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金用途 |
|---|---|---|---|---|---|---|---|---|---|---|
| 金睿泓吉 | 是 | 770 万股 | 否 | 否 | 2026-1-28 | 至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 丹阳同创 | 5.05% | 0.76% | 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
| 合计 | 770 万股 | 5.05% | 0.76% |
公告明确,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累计质押情况及影响分析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睿泓吉及其一致行动人于博洋、潘莹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金睿泓吉 | 15,250万股 | 15.0021% | 300万股 | 1,070万股 | 7.02% | 1.05% | 0 | 0 | 0 | 0 |
| 于博洋 | 4.39万股 | 0.004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潘莹 | 1.90万股 | 0.001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15,256.29 万股 | 15.0083% | 300万股 | 1,070万股 | 7.02% | 1.05% | 0 | 0 | 0 | 0 |
公司董事会表示,金睿泓吉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此次控股股东通过“解除质押+续做质押”的操作,既释放了到期质押的股份,又为子公司的持续融资提供了必要的担保支持,显示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稳定支持。市场分析认为,7.02%的累计质押比例处于较低水平,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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