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清朗空间:网络生态治理的原则、价值与路径


2025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围绕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开展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系统性、协同性,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数字时代的重要体现,网络生态治理是一项涵盖多元主体、多重目标与多种手段的复杂系统工程。要扎实推动这项工作,就必须明确其基本遵循、认清其核心价值,并系统谋划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

一、网络生态治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与以人民为中心相统一。这是中国网络生态治理的根本原则。党的领导为治理工作提供战略定力、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化解部门壁垒和短期行为,为网络生态的长期向好筑牢政治基础。而以人民为中心则明确了治理的根本目的,意味着一切治理工作都要以维护亿万网民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数字生活的期待。这一原则要求治理既要“顶天”把稳政治方向,也要“立地”积极回应网民诉求,真正使网络空间成为汇聚民心、服务人民的新家园。

依法治网与技术赋能相结合。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网络空间亦然。依法治网要求将网络生态治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完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平台责任及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同时,网络生态具有动态变化、隐蔽性强和技术门槛高等特点,治理工作必须借助技术力量。技术赋能意味着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科技,提升对违法不良信息的识别、预警与处置能力,推动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治理”转型。二者相辅相成,才能实现以法治为纲、以技术为翼,使治理既有硬度,也有灵敏度。

系统性治理与精准施策相协调。网络生态是一个有机整体,内部各要素相互关联彼此作用。治理必须具备系统思维,将其作为整体工程加以推进。这要求统筹国内与国际、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建设与规范等多重关系,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系统布局之下,还需注重精准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行为与信息内容,采取差异化治理策略,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严厉打击,对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坚决清理,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惩处。

多元共治与主体责任相强化。网络生态治理并非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多元共治是构建良性治理格局的必然路径。其中,互联网平台作为关键节点,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平台在内容审核、用户保护、数据安全及算法伦理等方面的责任,推动其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作为。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网民的法律意识、文明修养与信息辨别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二、网络生态治理的核心价值

安全价值:捍卫国家主权与数字疆域的基石。没有安全,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网络生态治理的首要价值,在于筑牢坚实的安全屏障。具体包括:(1)政治安全。防范与抵制网络渗透、颠覆、分裂活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2)意识形态安全。旗帜鲜明反对错误思潮,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3)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遏制数据泄露与滥用,守护公民隐私与数字权益。(4)社会安全。打击网络诈骗、暴力、恐怖主义等违法犯罪,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安全的网络环境,是国家行稳致远的数字堤坝。

秩序价值:构建清朗空间与可信环境的保障。秩序是自由的前提。网络生态治理的指向,是构建规则清晰、运行有序的数字空间。秩序价值主要体现在:(1)信息秩序。通过治理网络谣言、虚假新闻、标题党等现象,提升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缓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社会焦虑。(2)竞争秩序。规范平台垄断、不正当竞争、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维护开放公平的数字市场环境。(3)交往秩序。倡导文明理性、相互尊重的网络礼仪,净化言语环境,抵制网络暴力与群体对立。有序的网络空间,是信任生长、合作开展的基础。

活力价值:激发创新动能与文化繁荣的源泉。治理不是为了管死,而是为了更好发展。健康的网络生态必须葆有充沛的创新活力和文化活力。一方面,要激发创新活力,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留出发展空间,鼓励合规基础上的探索,使互联网持续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另一方面,要培育文化活力,在清除文化垃圾的同时,推动优质网络文化产品创作传播,扶持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让网络空间成为百花齐放的文化园地。有活力的网络,才能持续孕育进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

公正价值:推动数字普惠与权益保障的根本。数字时代不应加剧分化,而应促进公平正义。网络生态治理必须彰显公正价值。既要弥合数字鸿沟,通过政策与资源倾斜,帮助偏远地区和特殊群体接入网络、使用网络,共享数字发展红利,也要治理算法歧视,确保不同群体在信息获取、资源分配和机会享有上受到公平对待。同时要健全权利救济机制,当网民的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便捷、有效的法律保护与赔偿。公正的网络社会,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生动体现。

三、网络生态治理的实践路径

健全法治体系,筑牢治理根基。法治是定分止争最具权威的手段。当前,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支柱的网络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下一步重点在于细化配套,制定关键领域的实施细则、司法解释与行业标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尤其要紧跟技术发展,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深度伪造、元宇宙等新场景加强立法研究与规则预置。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树立法律权威,让每部法律法规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强化技术治网,提升治理效能。以技术管技术,是网络治理的内在要求。这就需要建设国家级监测预警平台,整合多方数据资源,构建全网态势感知系统,实现对网络威胁与风险的早期发现、智能研判。同时,研发推广深度内容识别、溯源取证、跨平台协同处置等先进治理工具,为监管部门和平台企业提供技术利器。此外,应规范算法应用,推行算法备案、透明化与审计制度,督促平台优化推荐机制,打破“信息茧房”,传播主流价值。

压实平台责任,激活治理枢纽。平台是内容管理的第一道关口。必须推动平台完善社区规则,建立清晰、公平、透明的用户协议和内容管理准则,并确保落实到位。督促平台配备规模匹配的审核团队,健全内部审核与风险防控体系,结合技术辅助,做到违规信息及时处置。通过强化问责与激励,对履责不力的平台依法约谈、处罚乃至下架,对表现优异的给予政策支持,形成有效激励导向。

深化国际合作,参与全球规则制定。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家园,治理离不开国际协作。应积极参与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等框架下的网络空间规则谈判,倡导“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建立多边治理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合作,在打击网络犯罪、规范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与各国建立务实协作关系。同时,借助网络平台促进文化交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治理理念的理解与认同。

培育网络文明,凝聚治理共识。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培养信息辨别力、批判思维和理性表达能力。繁荣网络文化,鼓励创作传播正能量、高品质的网络作品,以优质内容占领互联网主阵地。弘扬主流价值观,不断创新网上宣传形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空气般充盈网络空间,成为广大网民的自觉追求。

(作者为集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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