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王小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
减持主体及计划详情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主体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小青。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小青持有公司股份2450.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46%,股份来源为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王小青 | 不高于1,800,000 | 1.8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财务安排 |
减持合规性与股东承诺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王小青此前已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作出明确承诺,包括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此外,公司强调,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股份。
风险提示
公告提示,王小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及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目前,公司已将《王小青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作为备查文件。市场人士表示,股东基于个人财务安排进行减持属于正常市场行为,投资者可关注后续减持进展及公司基本面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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