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掷297.7万元 小区业委会为业主发“红包”


资金来源于公共收益,自贡一小区3440户业主获得分红

业主排队领“红包”。

业主领到“红包”后喜笑颜开。

  “发钱啰!发钱啰!我们小区发‘红包’了!”1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天,自贡市南湖领御小区一期、二期、三期的业主们先后领到了数量不等的“红包”。这笔钱由业委会发放,来源于小区公共收益,总共3440户业主领取了297.7万元的“大红包”,这让其他小区的业主艳羡不已。

  据悉,“红包”最多的一户商铺业主,分得了1.8万余元,最少的一户住宅业主也分到了664元。

喜领“红包”业主“感觉像过年一样”

  “快来排队,领钱啰!”16日一大早,南湖领御小区的业主们就兴冲冲地来到25栋一楼的业委会门口,个个脸上堆满笑容,依次排队等着业委会发“红包”。

  “你房子好大?领好多钱?”“我房子100.5平方米,大概领900多块。”……业主张孃孃正与李大姐唠着话,邻居吴孃孃一脸兴奋地从业委会门口走出来,手里挥舞着红彤彤的房本和一叠百元大钞,那感觉好比“中彩票”一样。

  “我是一期7栋的业主,今天发红包,感觉就像过年一样。”62岁的业主莫进芳介绍,她家房子产权面积有127.38平方米,这次分得共有收益1146元。

  1月7日,该小区业委会发布公告,公布小区共有收益分配方案:每户应得收益=产权证登记面积(平方米)×9元/平方米。本次发放的总面积为33.09万平方米,总费用为297.7万元。按照方案可知,产权面积越大,分得越多。

  “我们本次总共发放3440户业主,这也是小区成立以来首次发放共有收益。”业委会副主任邹雨微介绍,去年2月,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接手了停车场、广告等收益事项。随后,业委会请了专业公司来进行审计。审计后,因为发现余额比较多,就决定给业主们发“红包”。

物业协会:公共收益如有结余须发放

  “南湖领御这次一次性发放297万余元‘红包’,之所以这么‘豪横’,一是因为这是小区交付几年以来累积的公共收益第一次分配,二是因为小区公共收益的经营资源好,地面停车位多、收入高。”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这笔“大红包”的发放,确实引起了不少市民的热议。

  该人士表示,公共收益通常是由业委会来安排发放的具体金额、时间等,“这项收益平时由业委会代为管理,也由他们根据规定统一发放。”

  “在自贡,有的小区收益是物业公司在代为管理、收租,业委会进行监督;有的小区则直接由业委会管理、收租。”该人士称,公共收益一般由业委会定期公开收支,并择期发放,“如果没有业委会,则一般由社区代为持有、管理,待小区成立业委会后,交由业委会发放。公共收益通常还会用于小区维护维修等成本支出,剩余部分则须返还业主。”

  有网友不解,为啥别人家的小区都在发“红包”,而自己小区却没有动静?

  该人士介绍,“有的小区可能收益少,要累积多年才能发放。也可能出现公共收益全部用于小区维护维修的情况。总之,每个小区公共收益的支出和分配,是由小区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的。”

律师说法

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

  “依据《民法典》第282条,小区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四川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童博说。

  小区业主应当如何争取该收益?童博认为,一是业主可向业委会提出分红要求,二是推动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若物业公司未公示收益,可书面申请查阅收支账目,要求物业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公示明细。

  如果发生争议,业主如何维权?“业主可收集公共区域广告实拍、收益相关合同、催告物业的书面函等证据,先与物业协商,要求其公开账目或返还收益。”童博说,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局物业科、街道办投诉,或拨打12345热线反映。若仍无进展,有业委会的可由业委会代表业主起诉,无业委会的则可联合20%以上业主联名起诉。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刘恪生罗暄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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