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 纳税人将面临美国国家税务局的持续税务审计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近期驳回穆林诉国税局局长案的调卷申请,维持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原有裁定,允许美国国内收入署在税务代理实施欺诈时,不受原有三年法定追征期限制,无限期向纳税人评估税款与罚金,此举彻底削弱了原有三年追征期给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义务了结保障。

此次最高法院的决定默认相关规则在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管辖范围内成为通行法律,该规则认定只要报税表存在逃税意图,无论该意图来自纳税人本人还是其聘请的税务代理,追征期豁免条款即刻生效。当前该裁决与此前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要求以纳税人存在欺诈意图为追责前提的判例形成巡回判决分歧,相关辖区内纳税人需承担远高于以往的举证负担,才能免除第三方不当行为带来的税务责任。

本次争议核心案件中,新泽西州纳税人斯蒂芬妮·穆林聘请的有欺诈前科的被吊销执照注册会计师,在其1990年代的报税表中掺入虚假条目,2019年该欺诈行为才被国内收入署发现。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判定《国内收入法典》第6501(c)(1)条的逃税意图无需归属于纳税人本人,仅依附于欺诈性报税表本身,该规则适用后所有曾聘请专业税务人员的纳税人均面临永久追责风险。

受该裁决影响,纳税人需完全自行承担审慎遴选税务代理的责任,具体防护措施包括:对税务代理开展背景核查,确认其无纪律处分、执照吊销或欺诈犯罪记录;留存全部财务交易及和税务代理的沟通记录作为纠纷证据;重视低复杂度个人报税场景下的欺诈风险。国内收入署未来数年大概率加大对税务代理执业活动的审查力度,对投资者而言,税务代理支出已成为必要的风险管理投入。

译文内容由第三方软件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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