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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丁兴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丁兴成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丁兴成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丁兴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丁兴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兴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丁兴成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决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丁兴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丁兴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丁兴成先生简历》
丁兴成,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虞区政协委员,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研究院执行院长、科协主席,主要从事染料及精细化学品、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教育部回国留学人员基金,浙江省教育厅、国家火炬计划、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等多个项目,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SCI收录1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48项,授权发明专利27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1项。
丁兴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