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发布废弃石煤矿 矿尾水治理团体标准


(来源:衢州日报)

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郑菁菁 通讯员 林桦) 近日,由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牵头,联合浙江天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编制的《废弃(退役)石煤矿矿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团体标准发布,将于2026年1月25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专门针对废弃(退役)石煤矿矿尾水处理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规范。

  石煤资源的开发利用曾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但其废弃后产生的酸性矿尾水,已成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难点。若处理不当,会对周边水体、耕地及生态系统等造成长期污染。近年来,开化县扛起钱塘江源头地区的生态保护责任,持续探索石煤矿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路径。

  为解决矿尾水处理缺乏统一技术标准的问题,开化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历时近一年时间,在深入调研县内及国内同类矿山治理现状、广泛借鉴先进技术经验、充分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完成《导则》的编制与修改完善工作。《导则》兼具系统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涵盖“基本规定”“选址与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水质监测”六大核心章节。例如,在设计环节提出要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技术,达标后的水优先用于矿区生态补水;在运维部分要求建立台账制度、定期巡检,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这部《导则》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参与编制的专家指出,《导则》首次为废弃的矿尾水提供了从设计、施工到运维、监测的全流程规范,有助于提升同类型待治理项目的工程质量与运维水平,保障治理资金效益,防范和化解矿区水环境风险。《导则》的实施,将推动开化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废弃石煤矿矿尾水的治理走向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管理范式,不仅为开化守护好钱塘江源头水质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同类地区破解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难题、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贡献了“开化经验”,对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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