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18日,企业预警通网站发布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涉案件于2026-07-06开庭(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公告。公告显示,该案件原告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告为安永华明(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该案件案由是不正当竞争纠纷,将于2026年7月6日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开庭。
详细如下:

同日,企业预警通网站还发布了该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显示,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2026)川0193民初6506号原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被告安永华明(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安永华明(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商业服务及对外宣传中使用“安永”的注册商标及字号以及“安永华明”的字号;2.判令安永华明(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受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3.判令安永华明(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因安永华明(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无纸化告知书、裁定书等诉讼文书。
公告提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07月06日14:00在十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安永华明(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12日。该公司股东为自然人聂钰与聂棋力,跟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安永”无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