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早已融入日常生活,点开APP下单,收货后觉得不合适再退货,是很多人的常规操作。但近期,一则“因恶意退货太多整条街道被商家拉黑”的话题登上热搜,让7 天无理由退货、商家经营自主权与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边界问题,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就此,江苏省消保委在其公众号上指出: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不能滥用。
5月6日,一位消费者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某电商平台上看中了一件商品,但是商品界面却显示自己所在的地址无法收货。她询问了客服人员,对方回复说,“这条街道确实是不发货的,是因为白嫖的人太多了,店铺把这条街拉黑了。”
记者联系了多位曾拉黑过特定街道的商家,他们表示,拉黑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商家面对恶意退货与高额损失时的自保措施。“一条街道122件包裹,94件退款,我们能怎么办?”该商家反问。
(图片来自江苏省消保委公众号)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两极讨论。有网友理解商家难处,认为恶意退货乱象屡禁不止,商家维权渠道有限,实属被逼无奈;也有不少普通居民倍感委屈,自己始终合理消费,却因个别人员的不诚信行为被连带限制购物,平白无故丧失正常网购权利,十分不合理。江苏省消保委认为,7天无理由退货有边界,消费者不可无条件任性退货。省消保委消费指导科工作人员 龚永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的前提是商品完好。消费者试用、轻微试穿不损害商品价值完全可以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但商品不完好的、恶意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属于滥用消费者权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商家有权依法拒绝此类不合理退货申请。”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商家享有经营自主权,但不应差别对待。市场经营中,商家拥有自主选择交易对象的权利,对于有多次恶意退货的个别消费者,商家可以单独限制交易。但以街道为单位无差别整体拉黑的行为,不符合公平、诚信的市场经营原则,也违背了消费市场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的基本要求。江苏省消保委消费维权 公益律师团成员、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李金涛律师告诉荔枝新闻记者:
“平台监管存在短板,对部分消费者高频恶意退款、损坏商品退货等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同时未给商家提供定向屏蔽失信用户的合规渠道,导致商家维权路径难,只能采取极端的自保方式,这反映出平台在矛盾化解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应珍惜自身消费信用,合理行使7天无理由退货权。退货时保证商品完好、配件齐全、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不因一己私利破坏网购环境,共同维护良好消费秩序。商家面对恶意乱退货现象应合法理性维权,摒弃拉黑街道等一刀切方式。建议完善店铺售后规则,提前明确商品退换货标准,从源头减少无理纠纷。
“我们认为,电商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管理责任,对频繁无理由退款、损坏商品退货的账号进行标记或者惩戒。同时优化商家维权通道,提供精准屏蔽个别失信用户的功能,避免商家被迫采取极端手段。要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平衡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公平、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江苏省消保委投诉科负责人 傅铮说。
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孙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