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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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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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2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芝仕”“债务人”)与债权人在2026年5月12日至2027年4月23日期间签订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2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5亿元。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上述审议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审议额度内视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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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相关方
甲方(保证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期限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7年4月23日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金额
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五)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六)反担保情况
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海南新芝仕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为11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5.2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同时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