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002429)股东东方明珠减持1466.05万股 持股比例降至6%以下


2026年5月14日,深圳市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兆驰股份,股票代码:002429)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近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本次减持后,东方明珠持股比例从6.32%降至5.999999%,正式退出“6%持股阵营”。

减持概况:14个交易日减持1466.05万股

公告显示,东方明珠于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兆驰股份146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3850%。本次减持为东方明珠近期首次披露的股份变动,交易区间覆盖14个交易日。

作为兆驰股份的重要股东,东方明珠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从28627.69万股降至27161.64万股。公告明确,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权益变动明细:持股比例精准“踩线”6%

东方明珠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627.69 6.323849 27,161.64 5.9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627.69 6.323849 27,161.64 5.9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从数据来看,东方明珠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为5.999999%,与6%仅差0.000001个百分点,精准“踩线”降至6%以下。公告指出,东方明珠本次减持的股份种类为A股,减持数量及比例具体如下: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466.05 0.323850
合计 1,466.05 0.323850

减持合规性:无需履行预披露义务

公告披露,东方明珠持有的兆驰股份全部来源于2016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股份,以及后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应新增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减持办法》)第二条规定,其减持行为仅适用《减持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即不适用于《减持办法》第九条关于“大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因此,东方明珠本次减持不存在受到减持新规限制的情形,亦无需履行预披露义务。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况。

对公司影响:控制权及经营稳定性不受冲击

兆驰股份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明珠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后续股份变动仍需遵守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股东适度减持属于正常市场行为,东方明珠本次减持比例较小,且持股比例仍维持在5%以上,短期内对公司股价及经营层面影响有限。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业绩表现及股东增减持动态。

本次权益变动的备查文件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及东方明珠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