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再遭冻结 涉执行金额458万元


【财经网讯】(600167.SH)5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林热力")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其募集资金账户再次被法院冻结8万元,至此该账户457.78万元资金已全部被冻结。

案件背景与执行进展

公告显示,此次账户冻结源于福林热力与延安市长立能源有限公司的煤炭买卖合同纠纷。2024年9月双方开展煤炭供应业务后,因煤炭热值及交货期限产生争议,福林热力未支付408.66万元货款,对方遂提起诉讼。

案件经曹县人民法院一审、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最终判决福林热力需支付货款408.66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4.65%计算),返还保证金13.4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2.61万元。福林热力提起的反诉请求则被全部驳回。

在判决生效后,原告方申请强制执行。曹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2日裁定冻结划拨424.68万元,5月6日追加冻结8万元,5月11日又解除对424.68万元的冻结,最终形成当前冻结8万元的状态。值得注意的是,该账户此前已于2025年9月因诉讼保全被冻结450万元,本次追加冻结后账户已无可用余额。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户性质 银行账户 截至2026年5月6日资金余额(元) 本次冻结前冻结金额(元) 本次冻结金额(元)
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募投)一般户 0334210102000011042 4,577,805.90 4,500,000.00 80,000.00

对上市公司影响评估

联美控股表示,福林热力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此次账户冻结系其正常经营引发的纠纷。目前福林热力已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经营业务均正常开展,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公告强调,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依法配合法院执行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密切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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