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泉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泉州银行因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被泉州金融监管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
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泉州金融监管禁止林堃铭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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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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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 |
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 |
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禁止林堃铭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