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第2025-052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5-053号)。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应收账款拟接受以物抵债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博乐市中科融通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13,737,240.11元拟接受业主单位以物抵债和现金分期的方式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应收账款拟接受以物抵债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5-054号)。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在系统集成、运营及软件产品服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5-055号)。

该议案关联董事雷欢骅先生、朱向东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结合2026年度经营计划,2026年度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5亿元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按股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5-056号)。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结合2026年度经营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该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以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及子公司股权为自身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根据202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更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根据202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更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202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更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5-057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5-053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华兴所工作勤勉尽责,能较好的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度拟续聘华兴所负责公司的2025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注册会计师,199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了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素妃,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参加了纳川股份、实达集团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人:张维永,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素妃、项目独立复核人张维永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素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10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其他专项审计报酬为20万元人民币。

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9.94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10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4.94万元人民币,其他专项审计报酬为2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华兴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5-054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应收账款拟接受以物抵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事项:公司全资孙公司博乐市中科融通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乐公司)的应收账款13,737,240.11元,拟接受业主单位以物抵债和现金分期的方式支付。

2、该应收账款公司每年按照组合方式计提对应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应收账款账龄已超过五年,已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为尽快收回应收账款,尤其是账龄较长和回收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以降低公司应收款项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全资孙公司博乐公司应收账款拟接受业主单位博乐市阳光星驰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星驰公司)以物抵债和现金分期支付的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7年,博乐公司承接了博乐市乡镇街道(村队、社区)监控建设项目(四标)。该项目合同金额为20,375,290.80元(含税),2017年11月公司确认收入17,414,778.46元。2021年7月,经第三方机构审定及业主单位认可,审定金额为19,682,530.91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博乐公司累计收到业主单位支付的款项5,945,290.80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3,737,240.11元。该应收账款公司每年按照组合方式计提对应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应收账款账龄已超过五年,已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经双方协商,阳光星驰公司拟以其关联企业博乐市阳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城房地产公司)名下拥有处置权的住宅房产作价8,964,784.20元(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价值)抵偿给博乐公司;剩余应收账款4,772,455.91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按照5年分10期支付完成。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于2025年12月3日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预计形成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博乐市阳光星驰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目前,根据公开信息渠道天眼查查询,阳光星驰公司存在被执行人高风险,涉司法案件1件,涉案金额103万元。

(二)博乐市阳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根据公开信息渠道天眼查查询,阳光新城房地产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为阳光新城房地产公司名下拥有处置权的住宅房产,该住宅房产位于博乐市文化南路北侧灵壤阳光城9#楼1单元201住宅等共计14套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735.44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抵付的住宅房产为准)。产权人阳光新城房地产公司对相关抵债房产拥有处置权,能够履行相关协议所约定的偿付义务。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住宅房产,公司已聘请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博乐市中科融通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接受以物抵债涉及的相关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15日,资产评估所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在满足报告中所述的全部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的评估值为人民币6,506,800.00元。

本次交易作价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价值为依据,虽高于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但该定价具有商业合理性。鉴于该应收账款账龄已超过五年,公司已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回收风险极高。为加速资产回收、保障公司利益,经公司与业务单位友好协商,同意以该备案价值进行抵债。此次作价是综合考虑款项回收的紧迫性、历史成本以及最终实现债权回收的整体价值后作出的商业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的协议尚未签署,拟签署《三方抵债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博乐市阳光星驰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博乐市中科融通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博乐市阳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关于《2017年乡镇街道(村队、社区)监控建设项目(四标)》(以下简称“原合同”)项目,甲方有13,737,240.11元到期项目款(以下简称“到期项目款”)未向乙方支付。

2、丙方以其开发建设所有的且无权利负担的14套住房(以下统称抵债房产)作价8,964,784.20元为甲方冲抵第一条所述到期项目款中的对应部分即8,964,784.2元,因过户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丙方各自负担。

3、本协议签订后30天内,丙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签订上述抵债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应的到期项目款(即8,964,784.20元)冲抵房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无须向甲、丙方另行支付任何形式的购房款。

4、甲方、丙方确保上述抵债房产无权利瑕疵,如存在抵押、租赁、居住权等。本协议签订后30天内,乙方将对房产情况进行调查,若存在抵押、租赁、居住权等有权利负担或瑕疵且影响房屋过户的情形,三方应协商调整抵债方案。若部分抵债房产存在权利负担且过户存在障碍的,则该抵债房产对应的抵债金额(房屋总价)应由甲方用现金方式偿还。若三方无法达成抵债方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全部到期项目款付款义务,并有权按原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全额逾期违约金。

5、丙方应当按照乙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将全部抵债房产过户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如果丙方未能按期履行完毕全部抵债房产的房屋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全部到期项目款付款义务,并有权按原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全额逾期违约金。在签订上述抵债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丙方应按每套抵债房产的价格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开具对应购房发票。

6、剩余未冲抵的到期项目款4,772,455.91元,甲方分别于每年的6月末和12月末前向乙方支付477,245.59元/期,首次于2026年6月30前支付477,245.59元,合计10期支付完成,甲方按期完成全部付款的,原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不再主张。若甲方丙方已经履行了抵债房产的过户但未按前述约定履行相应的分期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剩余期次未清偿款项全部加速到期外,还有权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要求甲方支付未清偿款项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7、本协议所称“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指乙方因避免重复过户产生额外费用而直接指定的,就乙方对甲方、丙方的抵债房产指定的买受人,甲方、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的,甲乙间相应的债务8,964,784.20元)即消灭,乙方不得再就此债务向甲方主张,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协议内容以最终签订的为准。

六、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可以解决公司部分账龄较长和回收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的回收问题,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因公司已对阳光星驰公司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该交易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的利润产生正面影响。其中,以房抵偿的8,964,784.20元债权,预计将转回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6,506,800元,核销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2,457,984.20元,同时公司拟自持相应的抵债房产;现金支付的4,772,455.91元债权,公司将按实际回款情况同步转回相应金额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5-058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股票于2025年12月1日、12月2日、12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进行发函查证并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购福建数产名商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5-042号)。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相关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后续是否能签署正式协议、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3,458.7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7.10万元人民币,仍处于亏损状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5年12月1日、12月2日、12月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经公司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数晟进行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数晟除公司已披露的收购事项外,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前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日、12月2日、12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重大事项风险: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购福建数产名商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5-042号)。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相关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后续是否能签署正式协议、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生产经营风险: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3,458.7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7.10万元人民币,仍处于亏损状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2025年12月2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公司市盈率为2284.75倍,市净率为41.62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应的行业静态市盈率为68.96倍,市净率为5.22倍,公司各项估值数据高于同行业水平。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收购事项外,公司目前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5-05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3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预计将对202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该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结合2026年度经营计划,2026年度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5亿元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按股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新鸿,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E2-308号。中科融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北京实达数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实达数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研究院)成立于2022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辉,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鼓楼东街33号3等9幢楼6号楼6509室。北京研究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平潭实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平潭实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实达)成立于2024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向东,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县金井镇天山北路3号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栋2401室。平潭实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4、福建数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数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创联合)成立于2024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向东,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铜盘路323号人工智能产业加速中心一层39室。数创联合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本议案审议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均以流动资产为主,能够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较少,为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足够金额金融机构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全资子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互保,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均遵循公平对等原则,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议案所审议的预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子公司的融资用途主要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不包括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授权事项

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笔担保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事前审批。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子公司应根据担保事项办理进度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6-05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2、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26年度,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与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系统集成、运营及软件产品服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系统集成、运营及软件产品服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雷欢骅先生、朱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根据公司2025年度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计划与控股股东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可行的。该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11月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8608.78万元(含税),其中招投标金额为人民币7716.81万元(含税)。

公司租赁由福建数晟关联方运营的办公楼用于办公,租赁期限为3年,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333.72万元,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占用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系统集成、运营及软件产品服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物业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租赁其运营的办公楼用于办公,预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租金合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税)。租金标准将根据周边办公楼租赁市场行情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人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数晟持有实达集团25.00%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属于实达集团关联法人。

(四)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开拓大数据业务领域市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发挥双方优势,在系统集成、运营及软件产品服务进行合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商定,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5-05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杜坞43号大数据科技园D6栋二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杜坞43号大数据科技园D6栋

邮政编码:350101

联系电话:(0591)83708108、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戴晓燕、陈霞菲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2-04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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