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为民间投资营造更广阔空间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活力、提升民间投资比重、增强投资增长动能,青海省近日印发《青海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简称《若干举措》)。《若干举措》立足省情实际,从扩大市场准入、赋能创新发展、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推出多条务实举措,为民间投资营造更广阔空间、更有力支撑、更优良生态。

    放宽市场准入,拓展民间投资新空间

    青海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准入"原则,全面清理民间投资隐性门槛,持续拓宽投资参与领域。

    《若干举措》明确分类施策、精准放开,对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垃圾固废处理、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物流设施、体育旅游等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对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污水处理、城镇地下管网、普通收费公路、国家级冷链物流、绿色算力等项目,要求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对民用运输机场、农村电网、油气管网、大中型水利水电等自然垄断领域,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同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全额投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在能源、绿色算力、文旅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中,民营企业经营主体占比不低于20%。

    政府采购持续向中小企业倾斜。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400万元以下工程适宜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额项目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政策明确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鼓励采购单位将民营企业预付款提高至合同金额30%以上,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放心参与。

赋能创新发展,培育民企竞争新优势

    青海把创新驱动作为民间投资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聚焦新兴赛道、科技攻关、数字转型,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推动民间投资从"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

    在新兴产业布局上,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低空经济起降点、通信、导航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农林作业、低空物流、应急救援、文体旅游等应用场景,培育新质生产力。科技攻关方面,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推动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占比提升至30%以上。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全面向民企开放,清单内设施开放率100%,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民企用户年度增长不低于30%,补贴兑付率100%、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大幅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若干举措》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中试基地与概念验证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持续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支持民营企业搭建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促进数智技术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资本赋能持续加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上市挂牌,畅通绿色债券、转型债券、基础设施REITs等融资渠道,重点支持绿色算电融合、节能环保、新型储能等产业发展,让创新活力充分涌流。

    强化要素保障,构建服务民企新生态

    青海以全链条要素保障和全周期政务服务,为民间投资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让民营企业敢投资、愿投资、能投资。

    要素保障精准高效。用能方面,保障民营企业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合法权益,健全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用地方面,优先盘活存量用地,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灵活供地方式,建立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依法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环评审批持续优化,推进“打捆”审批、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金融支持加码发力,推广“创新积分制”,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深化银税互动,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细化尽职免责机制,激发金融机构服务民企积极性。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全面保障公平竞争,推广电子保函、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严格公平竞争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违规限制民企行为。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依托三级协调机制推动重点事项“线上为主、线下兜底、集成办理”,搭建“企业之家”“惠企政策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全生命周期审批与增值服务。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推介重点项目,动态更新清单与政策信息,促进资本与项目精准对接。涉企检查规范有序,建立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实现执法检查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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