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汇未按期披露2025年中期报告 董事长黄云及信披负责人陈方群遭警示函


2026年4月23日,湖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湖北金百汇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汇”)及公司董事长黄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方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未按期披露中期报告 公司及责任人收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金百汇存在未按期披露2025年中期报告的违规事实,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同时,黄云作为公司董事长、陈方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金百汇、黄云、陈方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要求吸取教训 杜绝违规再发生

湖北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对于该监管措施,公告指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