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直发宝妈个人 一大波红包从备孕领到娃三岁


面对年轻人“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的生育忧虑,一系列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医保政策正在持续发力,女职工人均生育津贴已超2.6万元,且无须提供结婚证即可申领。

在技术赋能下,一些地区的妈妈们甚至体验到了“无感申领”的便捷。浙江省依托“智慧医保”系统,生育津贴发放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生育服务卡登记信息、住院记录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实时核验,院端自动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真正实现“群众零跑腿”。

截至今年11月1日,随着江苏、辽宁两省正式加入,全国已有包括河北、上海、浙江、四川、陕西等在内的25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尚未完全实现的省份主要为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新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九成。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雷海潮近日在第五届中国人口与发展论坛上介绍,“十四五”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生育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2025年9月开始申领育儿补贴,目前全国累计提交3170多万条申领信息,各地已经于本月中旬陆续开始发放育儿补贴。

申请津贴无需提供结婚证

生育保险是中国社保险种之一,生育保险保障的待遇包括两类:一是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保女职工可按规定报销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二是生育津贴,是指在分娩后休产假期间获得基本经济收入。

生育津贴也叫“产假工资”,长期以来,生育津贴的发放流程是职场妈妈关心的焦点。以往多由单位代发,存在拖延甚至截留的风险。如今,这一情况正得到根本性改变。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生育津贴“直付个人”模式,让这笔“产假工资”直接进入女职工的账户。

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3亿人,2024年全国参保女职工人均生育津贴超2.6万元。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你想知道的生育保险政策都在这里》的政策问答,其中明确提出,按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绝大多数地区申领办理生育津贴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部分地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无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其他非必要材料。

辅助生殖已纳入各地医保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加快建立全周期的生育保障体系,助力“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

除了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我国全面提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积极推动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全额保障,吉林、江苏、山东等7个省份已率先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

2023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及时调整辅助生殖项目医保准入政策,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导各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将适宜的辅助生殖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截至10月底,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已惠及超100万人次。

尽管在经济减负和医疗服务保障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破解“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的难题依然任重道远。

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金牛对第一财经表示,未来生育政策还需进一步走近适婚适育人群,问计于年轻人,问需于年轻人。同时,在降低养育、教育成本方面,仍需增强多部门政策协同,形成合力,切实减轻家庭负担。

支持生育政策从量变到质变

当前,我国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金营撰文分析,未来人口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长期低生育率将导致人口规模缩减、结构老化以及区域人口增减分化。若低生育率问题未在2025~2050年内有效缓解,2050年后人口年均缩减速度可能达1.5%,到21世纪末人口总量将大幅下降,老龄化水平或超过40%,这将对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的稳定构成影响。因此,持续偏低的生育率已成为制约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近日撰文称,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负增长的初期阶段,唯有精准识别家庭需求,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及时调整政策方向,才能推动生育支持政策从量变到质变,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提出,倡导积极婚育观,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发挥育儿补贴和抵扣政策作用,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建议》明确,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深入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

王金营分析称,“十五五”时期,需将提升生育率纳入人口发展全局,通过短期任务落地与长期战略推进的有机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人口根基。包括构建全链条生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生育友好型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塑造积极的婚育社会文化。其中,在构建全链条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方面,针对孕育、托育、教育、医疗、住房等直接成本过高问题,“十五五”时期应加快建立完整、可落地的成本降低与分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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