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11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子公司预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公司及控股二级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扬州经开区法院”)送达的(2025)苏1091破申16号《决定书》。债权人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或“申请人”)以扬州棒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扬州棒杰进行预重整,法院于2025年9月12日裁定受理上述预重整申请。

近日,扬州棒杰收到扬州经开区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苏1091破申16号之一,法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州棒杰预重整阶段联合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2025年9月12日,扬州经开区法院作出《决定书》(2025)苏1091破申16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对扬州棒杰的预重整申请。经公开招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联合管理人。

预重整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参照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预重整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全面调查债务人资产及负债情况、涉诉涉执情况;

(二)监督债务人依法保管企业财产和经营企业,发现债务人存在逃废债务、个别清偿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及时向法院报告;

(三)监督债务人充分披露预重整相关信息;

(四)开展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推动债务人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磋商,拟定债务人预重整方案;

(五)向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书面征集对预重整方案的意见;

(六)定期向法院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配合法院做好预重整工作;

(七)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

(八)法院认为预重整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扬州棒杰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公司、扬州棒杰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推进重整工作,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股东借款的价值。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扬州经开区法院已同意对扬州棒杰启动预重整,但不代表正式启动重整,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能否与债权人达成协议避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

扬州棒杰金融负债敞口余额约6.3亿元,金融负债全部都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履行全部担保义务的风险。

(2)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直接和间接向扬州棒杰投资5.05亿元,已全部实缴到位。若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

(3)公司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扬州棒杰提供资金支持金额约6.5亿元,是扬州棒杰的重要债权人之一。若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4)若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最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公司可能面临基于最终重整方案而产生的其他风险。

(5)如果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扬州棒杰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因公司光伏业务未达预期,经营严重亏损,流动资金严重短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光伏板块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逾期或提前到期的借款金额合计约98,640.59万元(上述借款金额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8.97%,由此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导致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被查封,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且近期陆续有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讼执行,公司所持有的被查封的资产可能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公司经营持续面对巨大压力。若公司后续仍未能与债权人协商和解或未能偿还相关债务,则上市公司可能存在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的风险。公司及光伏板块子公司涉及诉讼及仲裁事项暨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自2024年8月24日起至今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诉讼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等临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731.71万元。如果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债务压力及经营状况没有得到改善,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可能存在为负的可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无缝服装业务及光伏业务。2024年度,公司无缝服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20亿元(经审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6.06%;光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52亿元(经审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0.86%。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无缝服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9亿元(未经审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6.19%。虽然受光伏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光伏业务经营未达预期,但光伏板块业务并非公司唯一的收入来源,公司一直将无缝服装业务作为自身的核心业务进行战略发展。若后续光伏板块的流动性风险蔓延至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相关风险可能会波及无缝服装板块,可能会对公司无缝服装板块的经营业绩及股权归属等方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后续公司将在积极化解光伏业务风险的同时努力保障公司无缝服装业务的稳定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扬州棒杰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2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点创”)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点创持有公司股份22,487,13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4.99999%,浙江点创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97,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994,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浙江点创在2025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78,000股,减持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77%,持股比例由6.37%减少至5.59%。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点创的通知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5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9,600股,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64,300股,累计减持2,663,900股,本次变动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点创持有公司股份22,487,13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浙江点创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在计划减持数量范围内,浙江点创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浙江点创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点创)》。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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