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25号公告,要求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为规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销售,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对销售单位及消费者的提示。
面向销售者的监管提示方面,为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及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25号公告要求,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现提示如下:
(一)严格遵守销售时限要求: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新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进口的旧标合规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逾期不得继续销售。
(二)规范进货查验与库存管理:进货时须严格核验产品合格证明、新国标CCC认证证书及编号等一致性文件,确保所售产品符合标准要求;过渡期内(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有序消化旧标车库存,合理调整进货结构,避免积压造成损失。
(三)落实质量安全追溯责任:全面推行“扫码核验”,依托“E码通”等平台建立完整的进货、销货电子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溯源调查工作。
(四)配合CCC认证证书管控要求:2025年12月1日,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将全部注销,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将全部撤销。自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销售相关产品。
(五)强化合规经营自律:不得篡改产品参数、伪造认证证书,不得销售拼装、改装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主动向消费者明示产品标准、认证信息及销售时限,配合发布消费提示。
法律责任提示:若违反上述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及产品质量违法线索的,将开展全链条溯源追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节违法行为。
面向消费者的购买提示方面,为保障消费者的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新国标(GB17761—2024)及国家认监委相关公告要求,现就电动自行车购买事宜提示如下:
(一)明确选购时间节点:2025年12月1日起,将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尽量选购新国标合规产品;若确需购买旧标车,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易,且确认车辆为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进口的旧标合规产品。
(二)仔细核查产品资质:购买时可扫描“E码通”二维码,核验整车、电池、充电器信息与实车是否一致。
(三)关注上牌登记要求:新国标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停止为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登记,请提前了解当地上牌政策,避免因车辆不符要求而无法上牌。
(四)留存购买凭证与信息:购买时务必索要正规发票、产品说明书等凭证,留存车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截图;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的,需确认商家资质,查看产品评价及售后保障条款。
(五)警惕违规销售行为:若发现商家销售逾期旧标车、无新国标CCC认证产品或存在伪造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