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15-000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038,554,677.15元,盈余公积49,794,784.24元,资本公积为4,505,408,408.4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及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和《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9,794,784.24元和资本公积988,759,892.91元,两项合计1,038,554,677.1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公积金来源于以前年度公司盈利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股东方以货币或股权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前期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部分客商预付及应收债权预计无法收回,报表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影响所致。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报表口径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3,516,648,515.5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元,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 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16日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