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新材董事沃金业拟减持不超7100股 占总股本0.01%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胶新材”)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沃金业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减持源于其个人资金安排,股份来源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并已归属的股份。

减持股东及持股情况

根据公告,本次减持股东为公司董事沃金业。截至公告披露日,沃金业持有聚胶新材股份28,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沃金业 董事 28,436 0.04%

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减持原因与股份来源

公告显示,沃金业本次减持的原因为“股东个人资金安排”。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并已归属的股份,属于激励股份解锁后的正常减持行为。

减持数量与比例

沃金业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100股,若按此上限实施,减持后其持股数量将降至21,336股,持股比例降至0.03%。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规模相对较小。

减持方式与时间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但需排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如定期报告窗口期、业绩预告披露期等)。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设固定区间。

风险提示与影响分析

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特别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沃金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节奏,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存在未按期完成或部分实施的可能。

合规性与监管要求

聚胶新材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要求,沃金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经营及控制权无重大影响

公告明确,沃金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持股比例看,沃金业持股仅0.04%,本次减持规模较小,对公司股价及市场信心的潜在冲击有限。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市公司董事基于个人资金需求的常规操作,反映了激励对象在股份解锁后的流动性安排。市场需关注后续减持实施进展及公司基本面变化,理性看待此类小额减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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