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畜禽养殖业务,现公司就每月畜禽销售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年10月份销售情况
1、生猪销售情况
2025年10月份,公司生猪销售数量242,496头(其中仔猪销售0头),环比变动19.85%,同比变动20.80%。
2025年10月份,公司生猪销售收入33,827.76万元,环比变动6.15%,同比变动-0.65%。
2025年10月份,商品猪销售均价11.40元/公斤,比2025年9月份下降12.17%。
2、鸡销售情况
2025年10月份鸡销售数量79.39万只,环比变动-5.91%,同比变动-65.56%。
2025年10月份鸡销售收入1,175.00万元,环比变动-23.85%,同比变动-28.12%。
2025年10月份鸡销售数量同比变动主要原因为鸡出栏量减少所致。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猪养殖、生猪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三大主要板块,此外还配套拥有饲料加工、家禽养殖及屠宰等业务。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家禽养殖及生猪养殖板块中活体销售情况,生猪屠宰、肉制品深加工、饲料加工、家禽屠宰等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畜禽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是整个行业的系统风险,若生猪、鸡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71,52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对象天台华统牧业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义乌分行”)于2025年11月10日签订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中信银行义乌分行为公司及公司所在集团成员企业开展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以其入池资产提供互相担保。同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义乌分行签订了《资产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8月29日期间在资产池专项额度内签订的一系列具体业务协议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业务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和为实现债权、质押权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公司与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始丰支行于2025年11月10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台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牧业”)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7年11月9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1、2025年1月24日和2025年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2、2024年12月16日和2025年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9.9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9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公司管理层在前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农牧”)及天台牧业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对丽水农牧的担保额度调减1,000万元,对天台牧业的担保额度调增1,000万元,调配后,丽水农牧的担保额度由22,000万元调减为21,000万元,天台牧业的担保额度由4,000万元调增为5,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天台牧业实际担保余额为18,2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天台牧业实际担保余额为23,2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台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MA2DYDP53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裘传伟
成立时间:2020年1月15日
经营期限:2020年1月15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坦头镇下陈岙村塘岙尾巴(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全资子公司天台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义乌分行于2025年11月10日签订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中信银行义乌分行为公司及公司所在集团成员企业开展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以其入池资产提供互相担保。同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义乌分行签订了《资产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8月29日期间在资产池专项额度内签订的一系列具体业务协议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业务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和为实现债权、质押权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公司与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始丰支行于2025年11月10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台牧业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7年11月9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公司对本次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故公司未要求本次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461,22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50,0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71,52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5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2.82%,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义乌分行签订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
2、公司与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始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