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关于董事辞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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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选举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夏建国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夏建国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夏建国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夏建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夏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夏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的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姓名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夏建国董事2025年11月11日2026年5月10日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是副总经理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夏建国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夏建国先生仍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建国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辞职后夏建国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到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选举夏建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情况为满足公司规范运作需要,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夏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由管建强先生(召集人)、邵蓉女士、夏建国先生共同组成。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2日

附件:夏建国先生简历夏建国先生,197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任南京药械厂制药机械研究所设计师;1998年

月至2000年

月任江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冻干技师;2001年1月至2002年8月任深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2002年9月至2005年

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6年

月至2015年

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5年6月至2025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3714%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夏建国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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