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基本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沐邦高科”)、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沐邦”)、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豪安”)、江西八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航公司”)与江西产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保理公司”)因《国内保理合同》涉及到的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近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本次划扣三笔,合计划扣金额13,076,054.11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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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原因
2024年8月6日,产投保理公司与广西沐邦签订了《国内保理合同》,并且与八航公司、内蒙豪安签署了《参加协议》、《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等系列附件,并根据以上合同及附件约定于2024年8月13日取得由八航公司背书转让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据金额为78.4万元;于同年8月13日、8月14日同时取得由内蒙豪安背书转让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十四张,票据金额合计为5,855.44万元。因上述票据到期后未能按期兑付,产投保理公司对出票人广西沐邦、承兑人沐邦高科、承兑保证人内蒙豪安及背书人八航公司和内蒙豪安向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红谷滩法院”)提起诉讼((2025)赣0113民初11235号、(2025)赣0113民初11624号),后经法院审理,各方最终达成调解。
因公司未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产投保理公司向红谷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红谷滩法院于2025年10月11日向公司下发了《执行通知书》((2025)赣0113执9471号、(2025)赣0113执9472号),并于2025年11月3日和6日自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强制划扣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3,076,054.11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合计为2.85万元,其中2.6万元处于冻结状态。
三、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累计被划扣25,443.43万元。
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135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