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江苏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阳智能”,301149.SZ)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复星惟盈”)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5.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计划源于股东自身经营需要,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减持主体及持股现状
公告显示,复星惟盈目前持有华阳智能731.3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1%,该部分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作为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复星惟盈的减持计划需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要求,本次预披露公告已提前履行相关程序。
减持计划核心要素
复星惟盈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减持数量 | 不超过285.42万股(占总股本5%) |
| 减持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 减持时间区间 |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 |
| 价格区间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除息后将调整) |
| 减持合规依据 | 作为备案创业投资基金,适用《减持股份特别规定》《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值得注意的是,复星惟盈属于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其减持行为适用特殊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复星惟盈的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根据相关规则,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合规性与承诺履行情况
公告强调,复星惟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作出承诺,包括“减持前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等。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复星惟盈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减持规则与价格约束
作为创业投资基金,复星惟盈的减持行为需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交易所实施细则。公告明确,本次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调整。
市场影响与风险提示
华阳智能在公告中提示,复星惟盈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由于减持计划的实施受市场价格、交易情况等因素影响,实际减持时间、价格、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公司指出,复星惟盈不属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需理性看待股东减持行为,注意市场波动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华阳智能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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