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联创”)于2026年4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累计使用资金5019.49万元,达到回购方案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上限,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方案回顾
2025年4月8日,山东联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定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4月3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首次回购时间 | 2025年4月17日 |
| 回购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 |
| 成交总金额 | 5019.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 最低成交价 | 3.93元/股 |
| 回购实施期限 | 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据披露,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首次回购股份50.02万股,并在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5019.49万元已达到方案设定的下限,且未超过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回购对公司影响
山东联创表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经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
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方案,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处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联创强调,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未在敏感期(如重大事项公告前、业绩预告窗口期等)实施回购,且集中竞价交易委托符合价格限制、时间限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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