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独立董事的劳动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要求,拟定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8万元/年/人(税前),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由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非独立董事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非独立董事的劳动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要求,拟定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8万元/年/人(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发放,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且部分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中长期激励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定薪坚持岗位价值导向原则,按照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及风险责任确定年度薪酬标准,个人2026年度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万元(税前)。
本议案涉及非独立董事薪酬,全体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强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要求,坚持“责权利相匹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拟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发放,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且部分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中长期激励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2. 高级管理人员定薪坚持岗位价值导向原则,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及风险责任确定年度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个人2026年度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投保方案如下:
1. 投保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结合公司发展规划,2026年度公司或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研究院”)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
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3. 实际存款、信贷申请额度由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招商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在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公司根据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料对其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具体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金额为准。
2.为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确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等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注册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法律、法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3月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3月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确认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等十二项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6-028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
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财务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并取得《金融许可证》,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25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
法定代表人:吴泊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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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招商局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招商局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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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招商局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招商局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招商局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审阅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在吸收存款及结算业务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规定》《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针对跨境资金业务制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操作规程》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风险管控办法》,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存款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金结算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成员单位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操作风险。成员单位登录资金结算系统提交指令,关键要素无法进行修改,保障成员单位提交的业务指令的完整性。招商局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的处理设立了顺序递进、责权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结算岗位以双职、双责为基础作为第一道防线,岗位角色授权为第二道防线,审计稽核部的全面监督为第三道防线。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审批授权制度,根据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确定结算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对。
2.结售汇业务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包括代客结售汇和自身结售汇,招商局财务公司制定了《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风险管理规定》《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业务权限管理办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操作规程》等制度,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
风险管理部对招商局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并作为外汇交易系统管理员,设置并管理操作人员权限;财务部负责对结售汇业务进行成本-收益分析;金融市场部负责制定招商局财务公司挂牌汇价定价方法及调度外汇资金满足支付需要;结算业务部分设外汇组,负责银行间外汇市场操作,结算组负责单据初审及账务处理,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审计稽核部负责结售汇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的审计监督。
3.信贷业务控制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各项信贷业务。招商局财务公司对各项信贷业务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对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具体包括:
(1)授信
招商局财务公司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实行统一授信,规范用信管理。所有成员单位授信统一由招商局财务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核,且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方可生效。招商局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风险大小和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适度授信,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成员单位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授信。严格落实授信与用信条件,禁止在无授信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办理用信业务。
(2)自营贷款
招商局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开展自营贷款业务,自营贷款发放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自营贷款审批严格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信贷业务经信贷业务部门发起并完成尽职调查后,报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放款。根据成员单位不同风险水平,对自营贷款要求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不同增信方式,并通过项目资金封闭管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等资金管理手段控制风险。
(3)票据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票据承兑业务严控信用风险:一是对出票人做出全方位评估,客观评价出票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审查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性;三是根据出票人的信用级别要求一定的担保措施。票据贴现业务严控操作风险:一是严审票据要素和真伪,注重查询工作;二是严审贴现人资格,确保票据交易真实合理;三是严格贴现操作流程,确保系统操作及业务审批合法合规。
(4)担保业务
根据监管规定,招商局财务公司担保业务仅对外提供非融资性保函,招商局财务公司将该类业务纳入风险资产范畴,强调稳妥、安全办理。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要求成员单位提供保证金、固定资产抵押或有价证券、存单、票据质押,或由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不要求担保的,方可免除反担保。具体根据不同成员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或反担保措施。
(5)中间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资金风险。委托贷款业务必须先存后贷,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招商局财务公司不承担偿还本息责任。财务顾问业务坚持独立性,不在财务顾问服务中做融资承诺,不出具虚假报告,不支持违法违规要求。
4.内部稽核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审计稽核部作为招商局财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季度对招商局财务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并且定期开展专项内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排查活动,保障招商局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营。同时,审计稽核部按年度对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执行,防范相关风险。
5.信息系统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网络分区上进行了测试、生产、DMZ等功能区划分,分多级安全防护设备予以隔离防御,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及访问列表策略,只允许列表内地址、端口进行特定服务访问;并采用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网络安全;核心业务系统访问,通过CA密钥认证方式登录;使用专业备份软硬件对数据库、应用进行数据级别备份并异地保险柜保存。同时,核心业务系统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保定级和报备工作,并取得了资金系统等保三级备案证书,进一步提升了系统安全加固和防护水平;招商局财务公司已获得与23家银行采用专线方式直连,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招商局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招商局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存款总额为0.24亿元;无贷款业务。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持规范运作并防控风险,公司制定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并且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招商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未发现招商局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规定要求;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建立了比较完整合理的内控制度,未发现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公告编号:2026-02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5日
至2026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以上第十项、第十二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第四项至第十二项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十一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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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6月4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拟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预先登记手续,会议召开时必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电子邮箱:renfu.pr@renfu.com.cn;
2、联系人:阮女士、严女士;
3、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有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签字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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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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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公告编号:2026-023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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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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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结合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2026年度公司或子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研究院”)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事宜。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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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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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的授权提供对外担保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融资需求,保障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与管理权,本次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系综合考量被担保方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与管理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后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91,331.36万元的0.32%,全部为对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2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4.12亿元,贷款余额为28.52亿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4.12亿元,贷款余额为28.52亿元。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的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预计额度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6年3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委员黄晓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两名非关联委员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招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相关预计额度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6年3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邓伟栋先生、黄晓华先生、常黎先生、许薇娜女士、周爱强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3.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1日
4.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5.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6.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1,984.5601万元
7.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8.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招商银行无实际控制人。
9. 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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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中,招商银行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2.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招商银行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供的整体信贷业务,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招商银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实际存款、信贷申请额度由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招商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为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在招商银行开展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具备较为充分的商业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无排他性,公司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相似的存贷款及金融服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