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拟受让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均胜安全”或“标的公司”)约12.42%股权,交易金额人民币25.1566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与先进制造基金签署了《关于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25.1566亿元受让先进制造基金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安全约12.42%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先进制造基金分别持有安徽均胜安全约57.12%、12.4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安徽均胜安全的持股比例提升至69.54%,先进制造基金将不再持有安徽均胜安全股权。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安全的持股比例,提升对汽车安全业务的控制力与管理效率,同时随着公司汽车安全业务盈利能力的持续改善,也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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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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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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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进制造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的安徽均胜安全约12.42%股权;
交易类型:购买资产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先进制造基金于2018年出资2.5亿美元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以下简称“均胜安全控股”)。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子公司Joyson KSS Auto Safety Holdings S.A.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2021年期间,公司基于中国市场的实际业务增量需求,新设汽车安全业务控股平台安徽均胜安全,并在安徽均胜安全层面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先进制造基金亦将其持有的全部均胜安全控股股权作为出资认购新设立的安徽均胜安全股权。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汽车安全事业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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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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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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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的数据以实际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3)其他信息
安徽均胜安全现有其他股东放弃对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
经查询,安徽均胜安全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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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2个月内,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安全增资人民币10亿元,增资完成后持有安徽均胜安全4.81%股权。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汽车安全事业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1)。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天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均胜安全估值分析报告,安徽均胜安全100%股东权益在估值分析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范围为196.71亿元-225.86亿元。结合近期农银投资向安徽均胜安全增资人民币10亿元的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拟以人民币25.1566亿元受让先进制造基金所持有的安徽均胜安全约12.42%股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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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参考最近12个月独立第三方咨询公司出具的估值分析报告以及上述农银投资向标的公司增资事项,同时充分考虑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市场地位、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市场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经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审慎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涉及主体
甲方: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乙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的数额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安徽均胜安全人民币157,144,292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比例为12.4236%)对应的股权(“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
(三)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5.1566亿元。
(四)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在满足交割条件后按照协议约定分期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5.1566亿元,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0亿元。
(五)转让股权的移交和转移
自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之日起,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由甲方移转至乙方,乙方享有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指全部标的股权所对应的收益权、分红权和表决权),但对于乙方尚未支付转让价款对应的标的股份,甲方保留处分权,乙方不得对该等股份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或在该等股份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
(六)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所有对本协议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需以书面完成并经协议双方盖章或签署后方可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应负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停止履行其义务。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协议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安全的持股比例,提升对汽车安全业务的控制力与管理效率,同时随着公司汽车安全业务盈利能力的持续改善,也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10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目标等因素,现提请公司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回购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在授权期限内择机灵活决策实施H股股份回购的具体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授权”)。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本次回购授权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授权方案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H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场内进行回购。
3、本次回购授权期限
本次回购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以下日期或条件触及时止(以孰早为准):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
(2)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次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当日。
4、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H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持作库存股。
5、回购股份总额
公司回购H股股份总数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当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数(不含库存股)的10%。截至2026年3月23日,本公司已发行155,100,000股H股,若至股东会日期前无进一步发行及/或回购股份,则本公司将根据新回购授权获准回购最多15,510,000股H股。
6、回购股份的定价原则
在遵循《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授权期限内,结合公司H股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本次回购授权内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回购H股股份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回购期限;
2、开立境外股票账户、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3、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公司债权人、发布公告及取得必要的批准或履行备案手续等(如需);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如涉及);
5、将回购的H股持作库存股份,并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处理该等股份,或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6、签署及办理其他一切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7、同意董事会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4月15日(周三)上午9点30分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05)。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
至202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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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公告以及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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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三) 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6年4月10日13:00-17:00,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7001
4、传真:0574-87402859
5、邮箱:600699@joyson.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