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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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聚焦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建言献策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高舒帆 景韵润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人员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聚焦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权益保障,积极建言献策。
政策赋能建立劳动关系认定体系
“规模庞大、平台依附性强、就业灵活性高,是当前新就业群体的三个鲜明特点。”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表示,新就业形态人员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人—货—场”高效匹配,工作时间、地点、方式更加弹性多元。
然而,工作模式的灵活化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用工关系具有弱从属性,突破了传统劳动关系框架。”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高级警长杨蓉指出了问题关键。她表示,现有劳动法律体系难以完全适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需求。
面对这一制度性短板,多位代表委员呼吁从立法层面破题。“应立法补齐新兴领域劳动法律制度短板。”杨蓉建议,以立法形式明确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的基本原则、权责划分、具体保障措施和维权机制等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宋朝学表示,从完善立法支撑入手,修订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内容,为劳动者权益撑起“法治伞”。
在具体认定标准上,齐秀敏表示,应建立劳动关系分层分类认定体系,坚持“事实优先”的审查标准,对具备从属性特征的用工关系,即使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也应依法认定劳动关系。
顶层设计正在加速推进。今年1月,人社部表示,我国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社保兜底推动平台按比例承担
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参保问题为何面临重重阻碍?“现行社保制度过度依赖标准劳动关系,而新就业形态人员多为非标准就业,平台、代理商、从业者三方关系复杂,导致社保缴纳无从谈起。”齐秀敏表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松绑’与‘责任压实’双轮驱动。”她建议,推动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松绑”,构建分层分类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对平台全职就业者实施社保全覆盖;对兼职就业者,要求平台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或引导其购买商业保险。
除了制度层面的障碍,户籍限制也是影响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的重要因素。大量新就业形态人员属于“人户分离”,现行的社保制度往往将参保资格与户籍绑定,导致许多灵活就业者无法在工作所在地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面临转移接续困难。
“要推动社保与劳动关系松绑,设立职业伤害强制险,优化灵活参保与异地接续,降低缴费门槛。”杨蓉说。
作为贵州省贵阳市总工会挂职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贵阳公交中部分公司三、四联组市场化队长廖莎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外卖骑手等群体的实际困难。廖莎算了一笔账,按照贵州省的缴纳标准,个人如果想参保,仅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项,一年就需要缴纳1.5万余元。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若全额缴纳社保,将直接影响其当前的基本生活与家庭开支;若放弃缴纳,则又意味着未来将失去养老保障,陷入‘老无所依’的困境。”廖莎建议,推动平台按比例承担社保费用,减轻从业者参保负担。
规范平台建立算法伦理委员会
“订单又超时了”“系统强制把单派给了我”……由算法主导派单、奖惩、工时等机制,导致新就业形态人员面临超时劳动、收入不稳、休息难、维权难等问题。
齐秀敏建议,要建立保护性算法,在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延长配送时限、增加强制休息频次;要公开涉及派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关键权益的算法规则,接受第三方评估。她还表示,要用法律给算法定规矩,要求平台公开关键算法规则,建立算法伦理委员会,让劳动者在系统里“跑得安心、跑得尊严”。
算法不透明带来的不仅是劳动权益的受损,还有维权渠道的不畅。当劳动者对派单不公、罚款过重、账号封禁等问题提出异议时,也往往面临“申诉无门”的困境。对此,杨蓉建议,搭建统一维权与数据共享平台,强化平台合规监管。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投诉、受理、调解、仲裁的线上闭环,让劳动者维权从“多头跑”变为“一次办”。同时,推动政府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对平台用工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倒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