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6-00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关联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参与公开招标方式竞得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总金额为5,190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参与公司公开招标导致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公司仅对本次项目招标中标情况作公告。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与关联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非日常关联交易3次,累计交易金额约141.8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未发生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委托的招标中介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司关联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皇环保)(联合体成员方: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参与公开招标方式竞得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近日,公司与中标人金皇环保及联合体成员方在三明市沙县区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190万元。

(二)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参与公司公开招标导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公司仅对本次项目招标中标情况作公告。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451号科技商务大厦(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11层01办公

法定代表人:邱宇

注册资本:2,5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洋环境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销售代理;政策法规课题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接受司法机构委托开展专业鉴定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金额31,840万元,净资产金额14,982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金额17,282万元,净利润金额1,832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皇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无本公司股份。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系委托招标中介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方。经公开招标,公司关联方金皇环保及联合体成员竞得上述工程总承包标的。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中标人金皇环保及联合体成员方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三明市沙县区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190万元。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全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二)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合同签订生效+1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合同签订生效+30日历天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合同签订生效+170日历天

(三)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含税)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壹佰玖拾万元(小写人民币:5190.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税率6%):壹佰贰拾玖万柒仟伍佰元(¥129.75万元),建安工程费(税率9%)壹仟叁佰捌拾捌万贰仟伍佰元(¥1388.25万元),设备采购费(税率13%)叁仟陆佰柒拾贰万元(¥3672.00万元)。

具体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行政主管部门有颁发新的增值税税率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按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相应调整执行。)

(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

1.联合体牵头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各新建及改造单体土建施工(含地基处理)、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及现场保管等工作;所提供的设备及材料规格符合本项目设计及合同要求,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调试工作;负责本项目质保及建(构)筑的保修。

2.联合体成员方(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三方盖章及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大幅提高污水处理厂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污水排放标准,有利于公司规模效益,综合竞争能力及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竞得,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参与公司公开招标导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本次关联交易豁免审批和披露的程序,仅对本次项目招标中标情况作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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