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原则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曾玉真 陈 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就“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系统部署。站在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点,美丽中国建设要取得新的重大进展,需要我国始终坚持遵循人民至上的原则,在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和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引领下,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供给、释放制度活力、强化制度保障,推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供给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生态文明制度设计的根本立足点。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立场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导向,以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供给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需要,实现绿水青山的生态本底、金山银山的财富追求和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融合统一。

立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深化生态文明制度设计。锚定“双碳”目标协同推进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管控,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机制,持续完善碳交易市场制度。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金融、税收等政策工具快速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完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核算、经营开发的制度安排,充分释放生态红利。回应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急难愁盼的问题,协同提升强制性制度与激励性制度的刚性和韧性,延展制度链条,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坚持一切依靠人民,释放生态文明制度活力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对制度有效性和科学性的直观感知和切身体验是生态文明制度执行与完善最真实、最直接的来源和依据。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形成了诸多行之有效的创新实践,为制度执行与优化提供了依托。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征程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需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充分凝聚人民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磅礴力量。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生态环境治理的听证、议事、评议等民主协商机制,保障人民意愿畅通表达。依托数智信息平台建立立体化监督网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举报、监督机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完善生态文明示范激励政策,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在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出既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规律又满足地方发展需求的制度路径。凝聚人民共建合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制度激励。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自信,发掘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智慧力量,将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保障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生态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福祉全民共享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旨归。检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根本标准,就是要让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行动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获得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不断巩固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的安全保障。

强化区域协同夯实人民生态共享底基。依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生态要素的禀赋差异,打破行政壁垒和条块分割,强化区域协同联动与合作互助,促进生态要素的畅通流动和高效配置,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统一中,整体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功能。强化制度保障维护公平正义。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受害者救济的制度约束,确保人们公平享有优美生态环境带来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压实政治责任守护生态民生底线。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持续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挥监督利剑作用,守护生态民生底线,保障成果共享、生态共富。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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