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记者 王皓 通讯员 韩晓燕
“老张,判决已生效,主动履行可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会影响征信。”
“知道你目前的困难,能否先履行一部分?剩余部分我们可以帮助你共同制定还款计划……”
日前,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对一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案件进行筛查梳理,逐案研判,逐户沟通。法官们转变角色,从居中裁判的“法官”变身为督促履行的“督促员”和排忧解难的“参谋员”。他们将法律术语转化为家常道理,将“主动履行的清白”与“强制执行的负担”对照分析,通过一个电话、一次上门、一番恳谈,引导当事人算清“诚信账”“长远账”。
去年以来,有461起案件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得以主动履行,到位金额616余万元。
成效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执前督促”工作机制的运行。科左后旗人民法院为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将督促履行环节前移至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主动为义务人履行留有“缓冲带”。这项机制,不仅高效兑现了胜诉权益,更避免了大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有效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面对陷入履行困境的被执行人,科左后旗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着力“放水养鱼”,通过债务重整、分期履行等方式,帮助诚信债务人重建生活希望,并以典型个案带动一方守信风气。
10多年前,被执行人温某因经营失败背负64万余元债务。法院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与其深入沟通,帮助其盘点资产、规划生计,在保障其基本生活与生产的前提下,灵活采取“活查封”等措施,并引导其制定长期分期履行计划。从首笔4188元到最终一笔2.6万元,温某用近10年时间,逐步还清了所有债务。重获“信用新生”的他,如今成为当地的诚信“代言人”,主动以自身经历劝导其他被执行人。在其感召下,温某所在嘎查及周边地区先后有9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到位金额15万余元。
科左后旗人民法院还成立了通辽市法院系统首家“债务重整中心”,系统化推进诚信债务人的挽救与再生工作。中心自运行以来,已成功化解涉及1765人次的2026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045.3万元,让“守信有路、失信难行”的导向在基层愈发清晰。
诚信守望,温情执行。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包哈达说:“从判后‘督促履行’的前端治理,到困境主体的‘诚信再造’,我们始终将实质性化解矛盾、促进自动履行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让司法裁判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最终兑现于当事人的自动履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