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拟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 年度保费不超50万元


本报讯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31,证券简称:)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棕榈股份拟为公司及第七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项目 具体内容
投保人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公司及第七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赔偿限额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年(具体金额以年度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费 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年(具体金额以年度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期限 12个月/期,按年签署保险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拟选保险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保险公司以年度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授权期限 3年(2026-2028年度),按年进行续保或重新投保

根据方案,该责任保险的授权期限为3年,即2026至2028年度,将按年进行续保或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员、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同时,在后续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在上述授权期限及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续保或者重新投保无须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棕榈股份表示,此举旨在构建更为完善的公司治理风险应对机制,为公司稳健运营及管理层有效履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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