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受到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10.065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
3.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7.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
钟某(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槎支行)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4万元。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 1 | 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虔银罚决字〔2026〕1号 |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 3.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7.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10.06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 2026年3月9日 | 2026年3月13日-2031年3月12日 | |
| 2 | 钟某(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槎支行) | 虔银罚决字〔2026〕2号 | 对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 2026年3月9日 | 2026年3月13日-2031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