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守护昆明“头上一碗水”


  在昆明北郊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松华坝水库水面如镜,四周青山环抱。这里是昆明主城区重要的饮用水源地,素有昆明“头上一碗水”之称。

  无限风光背后,藏着一股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力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水源保护区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该法庭是全国目前唯一以“水源保护区”命名的人民法庭,辖区总面积达629.8平方公里,占盘龙区总面积约73%,总人口约10万人。

  一直以来,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立足地域特色,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水源保护区注入“法治”与“生态”双重底色。2023年,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定为“环境保护特色人民法庭”。

“司法绿盾”筑牢生态屏障

  2025年6月,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在盘龙江重要源头青龙潭发布了全省首份《水源地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在青龙潭内进行污染排放、非法捕捞等一切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为青龙潭划定了清晰的生态保护“红线”和“底线”。

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在盘龙江的重要源头——青龙潭发布全省首份《水源地司法保护令》(2025年6月9日摄)。发(余伟文 摄)

  为强化协同治理,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联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等部门对松华坝水源地开展常态化巡查,融合行政监管和司法保障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在此基础上,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还与嵩明县人民法院共建牛栏江—盘龙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与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珠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合力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此外,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打造“环境资源·水资源司法保护展示教育中心”,广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与警示教育,传递着“人人都是环境保护参与者”的理念。

“多元共治”化解基层纠纷

  2011年至2016年,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辖区某村50余名村民受某公司雇佣从事林木管理养护工作,后因该公司拖欠村民劳务费达135万余元,2024年11月,村民代表到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起诉该公司。立案后,该法庭庭长彭飞、法官王占伟组织双方开展多轮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按照生效调解书的内容自行履行,未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打造全链条调解机制。”彭飞表示,通过深入学习践行“鲍卫忠群众工作法”,法庭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

  据介绍,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近年来着力提升审判质效,通过繁简分流、调解优先、判后答疑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同时,在辖区街道下属18个村委会挂牌设立“基层治理工作站”,由村委会、驻站法官、人民调解员、派出所民警等共同参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针对辖区内婚姻家事、邻里纠纷等案件,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加强“判后答疑”,建立“判后回访”机制,及时为双方当事人解开诉讼“心结”。“法庭自2023年起开始探索婚姻家事、相邻权等关乎民生的案件‘立审执一体化’模式,不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通过实地勘验、拉家常、讲乡情等方式妥善化解乡民矛盾纠纷。”彭飞表示。

服务下沉传递法治温度

  为确保司法服务能及时、精准触达人民群众,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推进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站,公示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图,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引,要素式示范文本应用率达到100%。

  同时,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辖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前移司法服务,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为有效延伸司法服务,该法庭将每月的首个周三设置为“法庭开放日”,邀请辖区企事业单位、群众代表到庭旁听。同时,通过“法庭+学校”“法庭+街道”“法庭+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选取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例开展模拟法庭,用“案例小切口”撬动“法治新观念”。

  分管昆明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的盘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剑表示,法庭将继续以系统化、专业化的司法服务,持续构建水源保护区绿色发展司法保障体系。(完)(范芳钰 董入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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