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深圳市国资委
近期,深圳市国资委主动适应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2004年至今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情况,对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通过废止、失效一批文件,推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更加科学系统、精简高效。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制度梳理清理工作。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本次制度梳理清理工作,制定制度梳理清理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梳理清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严格时限要求,力求在准、深、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摸清制度实情、破解制度难题、提升监管实效,确保清理工作高效推进、落到实处。
二是细致梳理,全面展示制度体系建设成果。围绕不同时期国企改革方向、监管要求,从监管领域、功能作用等维度开展深入分析,将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划分为初创期(2004至2007年)、形成期(2008至2012年)、提升期(2013至2019年)、深化完善期(2020年至今)等四个阶段,聚焦明确市国资委履职依据、管好资本布局、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着力建章立制、丰富制度内涵,推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更科学、更完善。
三是系统清理,有力促进制度体系精简高效。坚持全面、审慎、有序原则,集合多方力量,重点对已被新规替代、与上位法不一致、相抵触、有效期已届满未延期、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或调整对象已不存在的制度分别提出废止、失效的建议,组织完成三轮意见征集,形成最终清理结果,其中废止29件、失效5件,并首次绘制深圳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图谱,实现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更清晰、更系统。
下一步,深圳市国资委将围绕“十五五”规划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定位,针对性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创新和前瞻研究,强化重大战略制度保障,推动构建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提升依法行权履职能力,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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