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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29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陆吉敏先生的辞职申请,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陆吉敏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申请生效后,陆吉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吉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一、董事长辞职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陆吉敏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0月25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否否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10月25日届满,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陆吉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吉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有关辞任的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陆吉敏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总裁郭强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长的其他职责,代行职责的期限自陆吉敏先生辞职申请生效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及新任董事长选举等相关后续工作。
陆吉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陆吉敏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一致同意,推荐王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名方式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王伟先生简历王伟,男,汉族,1972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光明食品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拟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